当前位置:首页>职场> 发布时间:2024-01-24阅读(3) 职......职业??? 随着社会逐渐向脑力劳动转变,越来越多的人从事办公室工作。在高节奏、高竞争的办公环境中, 许多办公室白领日复一日对着电脑,从早到晚重复单调的动作看电子文件,敲击键盘。很多白领就会得“颈肩腕综合征”、“电脑综合征”、“熬夜综合征”,有很多小伙伴会认为这是职业病,但是这些在我国都不属于职业病,只能称其为职业相关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那什么算是职业病了? 了解一下 了解了职业病,但你的工作却离不开某一类职业病,你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订立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如您的工作存在职业病的危害, 请一定要保护好自身利益! 下面工妹儿给大家讲解一个关于职业病的案例 ↓↓↓ 基本案例 陈某某在某车轮制造有限公司工作中接触稀释剂、 脱凄制、酒精、防铸油、贵油等,于2010年10月20日 因体检发现白细胞偏低进入某职业病防治医院住院治疗,于2011年3月22日被诊断为职业性慢性轻度苯中毒(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4月11日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陈某某的上述患病情况属于工伤。该公司自陈某某于2011年3月22日被确诊为职业病以来,按照2181.46元的标准向陈某某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且继续为陈某某参加社会保险。陈某某的仲裁请求及一审的诉讼请求均有七项,其中伤残津贴额、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春节节日慰问金、岗位津贴等四项请求属于劳动争议及工伤损害赔偿的项目,而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三项属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案例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但是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之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权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p> 根据“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在法律条文之间发送冲突时,本案应优先适用上位法即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构成侵权且工伤保险赔偿金额不足以补偿劳动者的人身损害赔偿及经济损失的,劳动者除了应得的工伤保险赔偿之外,还有权就侵权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的差额部分提出赔偿要求。 看了陈某某的案例 相信大家对职业病又有了新的认识 虽然某些职业病可能无法避免 但做好防护工作可降低患职业病的风险 那职业病的防护有哪些呢? 职业病防护 一、加强生产场所通风净化。 (一)从事粉尘作业的岗位,如配料、轧片、树脂投料等,必须设置通风防尘装置,保持完好有效,降低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 (二)对敞开式或密闭不良的岗位及设备,如硝基稀料及成品包装,溶剂和漆浆贮槽、调缸等采取强制性的抽、排风装置,降低作业场所的易燃,有毒气体浓度,确保操作者的安全和健康。 (三)涂料生产中其他生产现场,也应加强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以降低毒物浓度和防暑降温。 二、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一)加强个人防护是保障操作者职业安全健康的重要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包括用防护口罩、防毒面具、防护眼镜、手套、围裙及胶鞋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极为重要,特别在抢修设备等操作时。对于容易经皮肤吸收的毒物,或者接触接触强酸、强碱类化学品,要注意皮肤的防护。一切防护用具,必须注重它的实际效果,使用后要加强清洗和保管。自觉养成工作后洗澡,不在生产场所进食、吸烟、喝水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以防误食毒物,造成中毒。 (二)进入容器、设备等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操作,防止人员中毒。 (三)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和建立健康监护档案:新工人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这种体检一方面可以及早发现是否有职业禁忌症,例如,患有哮喘的病人,不宜人事接触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另一方面,这是一种基础健康资料,便于今后观察,做好保健工作。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组织在岗定期体检,对查出不适于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及时调离或调换工作;对查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处理。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资料要做到一人一档。 三、加强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一)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建设项目时,要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把住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关”,即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二)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的贮存、运输、使用、领取的管理工作,防止毒物的泄漏、扩散和遗失。 (三)加强生产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及管理工作,随时掌握危害物质浓度变化,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坚持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提高广大职工职业病防护知识和自觉防护意识。 怀疑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职业病患者是受到法律?;さ?,每一个劳动者应懂得拿起法律武器?;ぷ陨淼娜ㄒ?。当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时,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到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如发现职业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劳动者被确诊为职业病,用人单位还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职工一旦确定是职业病,职业病患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所在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裁决。 你看明白了吗? 快转发给身边的朋友吧~ 编辑 | HQ 图 | 来自网络 你在看吗? 欢迎分享转载→http://www.umpkq.cn/read-214302.html 下一篇:花呗额度怎么分享目前哪些疾病属于职业?。ㄉ墩庖菜阒耙挡。?/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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